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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1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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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地处皖中,临江滨湖,承东启西,是省会合肥和省域副中心芜湖的重要连接点,处在南京都市圈、合肥经济圈、马芜铜经济圈的交汇区域。无为现辖20个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2022平方公里,全市常住人口83.4万人。安徽省十强县(市)之一,连续五年获评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科技创新百强县(市),连续两年获评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成功入选全国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无为山环西北、水聚东南,山清水秀、环境怡人,是传统的“鱼米之乡”。为大力建设教育强市,集聚优秀教育英才,满足我市部分学校紧缺人才需求,我市面向2025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共17名,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25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能如期毕业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及与招聘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4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学位与学历的专业方向须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及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合成考试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统一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wwsrsks.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08: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填写《2025年度无为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参加认定的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已通过师范生校考尚未参加认定的提供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尚未取得以上证书或证明的本次报名时暂不提供材料);

(5)获奖或荣誉证书;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且经辅导员签字审核的学生干部证明;

(6)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一份。

3.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无为市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报名后至3月17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7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考试内容参照《安徽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上午0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无为市。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0日08:00至3月23日09:00登录“wwsrsks.pzhl.net”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月22日08:00-12:00、14:30-17:30,3月23日14:30-17:30期间,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到无为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无城镇花园路10号,联系电话:0553-6322645)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视为自行放弃。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无为市教育局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五)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和仪表举止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50%+面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由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中须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教师资格证原件或编号等材料(取得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体检与考察

无为市教育局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教师资格证原件或编号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无为市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无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无为市教育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无为市纪委监委驻无为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53-6322645

监督电话:0553-634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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