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乐山市市中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储备培养有专业背景、实践经验和领导能力的优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乐山市市中区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乐山兴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
(二)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勇于担当。
4.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善于组织协调。
5.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
6.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7.具有优秀的领导决策能力、统筹规划能力、激励授权能力、组织指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驾驭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抗压能力,组织认可度高。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应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录(聘)用人员,任一级科员以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或任副科级以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
2.企业人员具有累计五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相关的经济、法律、党群工作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年以上工作经历:县(区、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省属、市(州)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属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央企在川企业县(市、区)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行中层正职及以上、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分行中层正职及以上。
3.财务总监人选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或者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经济管理类高级职称。
4.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须符合辞去公职(辞职)的相关条件。
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告发出当日)。除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环境、质量等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等负有责任的。
3.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除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尚在试用期或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10.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11.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1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21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通过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微嘉州及招聘企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采用投递邮箱的方式。
应聘者需将填写好的《乐山市市中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公司+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公开选聘专用邮箱。
邮箱地址:18817837220@163.com
联系电话:0833-2555118
3.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2)报名材料包括:《乐山市市中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及签字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含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任或曾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复印件或专业经历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曾获得荣誉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除以上资料外,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还需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加盖鲜章的年度考核文件)。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证件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资格条件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同一岗位至少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人员,如未达到该比例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展后续招聘工作。
(三)综合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综合测试。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lsszq.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发布,同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官自由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组织协调、领导管理、经营决策、应急处置、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四)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测试结束后择优确定考察对象。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了解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另行通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前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微嘉州及招聘企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任
经公示无影响聘任情况的,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
四、聘任管理与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应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市中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在选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评委、工作人员与应聘者存在有关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选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选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考核资格、违反考试纪律或有关规定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六、其他
(一)报名人员的个人资料和有关情况将予以全程保密,恕不退还。
(二)此次选聘公告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微嘉州及招聘企业微信公众号公布,后续各环节信息均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因应聘者不主动在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选聘各环节,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选聘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取消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
咨询电话:0833-2555118
(四)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33-215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