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于2025年3月17日赴西南财经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乐山市金口河区2025年赴西南财经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上午09:00—下午17:00,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
注:西南财经大学校外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从北大门扫码入校。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信息表》1份,镶嵌彩色电子照片后双面彩打,或双面打印后张贴近期1寸标准证件彩色照片。
(3)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
②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岗位调整
同一岗位的招聘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岗位调减或取消。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考核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按规定的时间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后进行考察),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对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考核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及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受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书面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等手续。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一)在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考核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或有关规定等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委:0833-2711083
五、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及公示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发布,其余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因报考者不主动在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报考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和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0833-2715899;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713333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6日
原文标题: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赴西南财经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138.html
附件:
附件1:乐山市金口河区2025年赴西南财经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