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成立于1983年5月,是全国唯一正厅级省级机关党校。主要面向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川机构和市、州直机关开展处级干部、中青年干部、国家公务员、党务干部、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座落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望天堰路163号,占地70余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可同时满足600人在校学习培训、1000人开展工会活动,年培训总量预计达2万人次。
学校内设6个教研部门、9个行政职能部门,人员总编制130名。拥有省委宣讲团成员7人,省级干部教育名师4人,高级职称教师29人,博士24人,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全学科40余名专职教师;获评全省“好教材、好课程、好案例”18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外聘省直机关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校外知名专家教授、先进典型100余人作为兼职师资。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向着建设全国一流机关党校目标勇毅前行,积极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 部门 |
拟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学科 |
学历 学位 |
备注 |
教研部 |
专职教师 |
5人 |
政治学 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共党史党建学 公共管理学 |
博士 研究生 |
资格审查时,学科专业要求以限定的一级学科为准。 |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202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5周岁(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具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具备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在CSSCI期刊(含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排名第1位,或导师第1位、本人第2位)。
(八)身体健康。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有关待遇
(一)引进人才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二)为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中级及以下)提供过渡周转房2年,退出过渡周转房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8万元、15万元、12万元。对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学科带头人才、学科骨干人才标准的,另行确定相应标准的安家补助费及其他待遇。
(三)对新引进的应届博士毕业生,从正式入编后按1000元/月标准增发12个月的生活津贴。
(四)符合国家及四川省有关人才政策的,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推荐申报相关政策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以下所有报名材料PDF版本(登记表需同时提供excel版本)发送至报名邮箱szjgdxrs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一级专业学科名称(二级专业学科名称)+联系电话”(例:姓名+毕业院校+社会学(人口学)+联系电话)。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登记表文件名称修改为“姓名+毕业院校+一级专业学科名称(二级专业学科名称)+联系电话”。
(2)科研成果相关印证材料。在CSSCI期刊(含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排名第1位,或导师第1位、本人第2位)的发表截图、知网截图。
(3)身份证扫描件、本科以来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博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若有)。
(4)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在校学籍信息(学信网查询)。
3.要求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相关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请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沟通联系。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收到报名材料后,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拟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并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须提供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并通过到校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最终确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
(三)专业能力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等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此次考核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公开考核招聘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专业能力考核者,视为自动弃权。
3.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约一周内公布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官网。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核成绩并列的,按CSSCI期刊(含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数量由多到少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数量一致,则按科研成果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考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招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招考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查阅核实人事档案和报考资格等相关资料,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在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通知的时间内不积极配合开展考察工作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学校或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党风廉政意见。
(六)公示
经专业能力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示对象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公示期间因公示对象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校委会研究通过后报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审核确认,取得聘用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产生的空额。
六、纪律监督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将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8692756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28-86627925;
电子邮箱:szjgdxrsc@163.com;
通讯地址: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成都市龙泉驿区望天堰路163号)。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所有公告公示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官网http://www.scjgdx.gov.cn等平台发布。未尽事宜由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