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
请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试专栏相关已发布公告查询。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体检按报考职位分3月15日和3月16日两天分别开展,具体安排如下所示:
(一)集合时间
1.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职位,基层选调生职位,定向公务员部分职位(全市统筹职位编码25091001和东兴区职位编码25091003)和四级联考部分职位(全市统筹、生态环境系统和市中区、东兴区、隆昌市):2025年3月15日(星期六)上午7点30分前。
2.四级联考部分职位(威远县、资中县)和定向公务员部分职位(威远县职位编码25091002和资中县职位编码25091004):2025年3月16日(星期日)上午7点30分前。
(二)集合地点
内江市委党校新校区(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北段999号)铸魂楼负一楼B105室(学校平面图附后)。
逾期未到指定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后续录用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参加体检人员不吃早餐,于体检当日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和体检费(每人准备550元现金,具体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到体检集合地点。
3.体检期间,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液体类物质参加体检(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和后续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体检温馨提示》(详见附件),提前做好体检准备工作。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体检集合地点,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同体检。
2.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温馨提示,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附件:体检温馨提示(点击下载)
来源:https://www.njpta.org.cn/newsDetail/14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