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招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的,取得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前;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3月7日12:00截止,逾期未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直接到招聘岗位所在医院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投递材料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
3.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将取消应聘资格。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供以上证件的扫描件。
4.根据应聘人员自身资料,结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等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
本次招聘分为面试和综合测评。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综合测评x50%。
1.原件校验。医师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原件校验环节。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原件校验将于面试当天进行,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原件校验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现场答辩考核方式,满分100分制。面试及原件校验相关事宜将发布于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查询。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综合测评。考官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现场表现等,经纵向比较给出每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
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可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或根据相关行业标准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参照公务员考察相关要求或行业标准进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
成都市郫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唐昌镇二环路东南段86号
邮编:611733
电话:028-64829656
邮箱:2524384407@qq.com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专 业 |
学历要求 |
其它要求 |
备注 |
1 |
成都市郫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
超声医师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1.年龄: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须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且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3.须持《超声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规培结业须持超声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且2025年12月前取得规培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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