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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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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符合本选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人员。

二、选调岗位

市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1名(管理九级职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5.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4月26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尚在试用期和尚在国家、四川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4月26日09:00至5月14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

考生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的扫描件(PDF版本)、word版本报名表、一寸免冠证件照(姓名.jpg格式)、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806605884@qq.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现工作单位全称+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初审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写作。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有关事宜。未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的,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和面试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因选调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选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3的,面试正常进行。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或现聘岗位聘用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本人自愿放弃现有身份调入事业单位,并同意按新单位岗位确定身份等相关待遇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1份。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资格复审及面试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考察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顶岗试用人员,试用时间1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对象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拟选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请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二)各环节未入围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10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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