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1名。本次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医疗救治、 120 急救、医疗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
(二)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医疗救治、 120 急救、医疗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
(三)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以及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健康教育等任务。
(四)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精神卫生保健防治及综合性医疗卫生等工作。
(五)成都市新津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居民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
此次共考核招聘2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报考者如系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报考者如系2025年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核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
6.现已是新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2025年8月1日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且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17:00
报名材料提交邮箱:3523920289@qq.com
报名材料:《成都市新津区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报名材料需统一命名为 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网络报名初审通过后,须于3月28日到现场进行原件校验。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09: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2楼第二会议室(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西路52号)
报名材料:《成都市新津区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1份。
现场报名初审通过后立即进行原件校验。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交《成都市新津区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原件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