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东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处登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公文写作水平,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
(六)能自行解决住宿,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工作时间(8:30—11:45,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股办公室(攀枝花大道中段211号)。
(三)符合条件人员须本人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近期彩色寸照两张。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根据面试和考评情况,择优录用。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电话:0812-2247157;联系人:陈文雯。
原标题: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