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室设置和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本次招聘为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自主招聘,招聘的人员为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服从医院工作岗位调配。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六)应聘人员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的报名资格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见附件
三、报名详情
(一)报名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3日 。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包含:
(1)报名表一份。
(2)个人简历1份,其中应包含本人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等)、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规培合格证明、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其他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由医共体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人事部门、纪检和相关业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单位
1.崇州市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28-82209717
2.崇州市隆兴镇卫生院
咨询电话:028-82221187
3.崇州市崇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8-82208335
4. 崇州市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8-62187728
5. 崇州市道明镇卫生院
咨询电话:028-82231120
6. 崇州市江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8-82240800
7. 崇州市廖家镇卫生院
咨询电话:028-82290120
8. 崇州市大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8-82247439
9. 崇州市观胜镇卫生院
咨询电话:028-82260952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和试岗方式进行。
五、体检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崇州市人民医院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七、聘用及报到
(一)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相关单位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录用人员应于规定期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有关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 录用人员入职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学信网学历备案表、规培证/规培合格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八、其他
(一)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各医共体成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为维护其公正性、严肃性,各医共体成员单位纪检部门对本单位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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