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临床护理岗位10人。
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护士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体要求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具有《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17:00止(限工作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总院行政区人事科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确认。报名材料如下:
(1)《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报名信息表》(样表见附件,承诺人本人签字);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有则提供);
(5)《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6)《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合格证明。
(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理论知识。根据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通过设定试题问答方式,测评考生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技术的能力。
(3)实践技能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
2.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理论成绩*50%+技能成绩*20%+面试成绩*30%
(三)录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并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心理测评、体检。公示期结束后,由我院统一安排心理测评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两项均合格者方可录用。
(五)递补。对在公示期自动放弃或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聘期及待遇
(1)聘期。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薪资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相应薪资待遇。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总院门诊4楼行政办公区组织部(人事科)(叙州区叙州大道普和东路16号)
咨询电话
组织部(人事科)咨询电话:0831-8225627,联系人:高老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医院组织部(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