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书记员9名、辅警3名。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书记员岗位要求
1、年龄:18-28周岁;
2、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
3、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三)辅警岗位要求
1、年龄:18-28周岁;
2、身高1.75米以上;
3、性别:限男性;
4、文化程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退伍退役士兵士官、警察院校毕业生或其他院校体育类专业毕业生、中共党员、优秀士兵优先。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8月25日。
(2)报名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11-18室)。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二)考试
1、书记员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计算机软件熟练程度、文档处理、速录等;
考核时间:2020年8月28日下午3:00
2、司法警察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0米跑等。
考核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8:30
考核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体检
综合考生的体能测试成绩、政治素质、身高及身体素质、特长等情况,等额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等额录取参加体检且合格的考生,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书》。
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同岗位人员工资待遇。
2、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社会保险等福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招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9-5566231
监督举报电话:0839-5566212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8日
相关附件下载:000lws
原标题: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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