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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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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泸县法院发布时间:2020-07-30浏览次数:次

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

书记员10名,驾驶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书记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优先,有法院实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区或泸县,能适应书记员岗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

(三)驾驶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驾驶证c证及以上,能熟练驾驶小型汽车,实际驾驶汽车3年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区或泸县,能适应驾驶员岗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

4.身体健康。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以聘用:#p#分页标题#e#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需要提供材料。报名时递交纸质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籍本、学历证明、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如持有相关能力证明等证书、受过表彰奖励的应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

3.报名地点: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四楼),咨询电话:0830-8193090。

(二)考试

1.书记员考试。考试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分为笔试、速录测试和面试。8月7日上午9:00进行笔试、速录测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速录测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下午15:00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2.驾驶员考试。考试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分为笔试、驾驶技能操作和面试。8月7日上午9:00进行笔试、驾驶技能操作,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驾驶技术操作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下午15:00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三)体检

根据考试及其他相关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经过以上程序合格人员在泸县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我院将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2年。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7月30日

附件: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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