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医院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长宁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见习生
4.取得护士资格证。
5.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6年3月13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及开考比例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
本次招聘名额共12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由长宁县人民医院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四、报名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8:00至3月19日17:30截止,(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除外)。报名地点为长宁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护理部办公室(护理部咨询电话:0831-4620293)。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信息表、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考试
七、薪酬福利
本次招聘系我院自主招聘,其薪酬待遇按照签署的劳动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