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卫健委《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什邡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3名优秀人才以下简称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告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什邡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转载其他相关公告如补充公告、公示等信息均在什邡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考核招聘的岗位、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名额为4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什邡市卫健系统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表》附件1。
除特别规定外岗位表中对学历、从业资格、专技资格等涉及层级的条件考生为同类该层级及以上的均符合该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网站专业目录。
卫生资格受理卫生行政部门所颁证书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来符合其类别、范围可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来符合也可再交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来符合。
五、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各项材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交。
3.年龄不超过《什邡市卫健系统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最大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之日。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什邡市卫健系统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含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证明其中应届考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保证书或未就业保证书原件
6.网络报名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76812107***。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和邮箱现场报名地点为什邡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什邡市兴盛街144号。网络报名邮箱为676812107***。联系电话0838-8200873/15283811511黄老师。
3.报名要求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面试环节。
七、考核方式
1.开考比例。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达到13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由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现场组织专家组出题进行加试以最终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排名与查询。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各岗位按最终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正取体检人员并在什邡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八、体检、考察及聘前公示
一体检
按11的比例依考核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且只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与公示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什邡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1次。
九、资格终审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终审环节。资格终审通过后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
十、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为保证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什邡市卫健系统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中规定的服务年限并服从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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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什邡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附件1:什邡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