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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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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成都市双流区综合福利中心、成都市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医疗保障信息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智慧蓉城运行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各单位基本情况可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或主管部门微信公众号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研究生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且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4月7日—4月12日)

1.网上报名: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2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23日-4月26日。

4.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1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北京事业单位考试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聘)用的,再次报考时不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优惠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双流区人社局706室(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555号),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研究可放宽至2:1)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不超过3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执行。

七、选岗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选岗环节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在选岗前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选岗,若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未按要求参加后续环节或后续环节不合格等情况,由此产生的空额按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选岗(若第1名产生空缺,则递补后第1至5名重新选岗;若第2名产生空缺,则递补后第2至5名重新选岗,以此类推),递补不超过3次。

八、体检

按照已确认选岗人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由双流区人社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双流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双流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双流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十一、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双流区人社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当在双流区内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流)动。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028-85736266。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85826122。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三、本公告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四、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uangliu.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同时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4月27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2. 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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