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锦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锦阳保安公司”,下同)受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下同),安排到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相关部门及派出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勤务类辅警35名。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户籍地不限,但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有固定住所。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岗位安排。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26日至2007年2月27日出生)。
5.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若最高学历为高中(中专)的,需在入职后两个合同期内应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12.具有文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13.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工资薪酬按《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辅警待遇调整方案》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组织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7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步骤一:
应聘人员下载《泸州锦阳保安公司(江阳区公安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eSKYTbQrytIwT_G5_WHqA
文件提取码:wbj9
·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步骤二:
按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后,以附件形式实名发送至QQ邮箱:2225043551@qq.com。同时应聘人员务必实名添加“2025报名群”(QQ群号为937382995)。
咨询电话:江阳区公安分局警辅办 0830-3199812。
(2)现场报名
2025年2月24日至26日法定工作时间,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并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后到泸州市江阳区滨江路8段506号“江阳区公安分局大数据实战服务中心底楼大厅”报名,已在网上报名的不再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开展资格初审及后续工作中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体测
体测项目: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根据《公安机关民警体育训练标准》进行评分。每个单项为100分,体测成绩=(1000米跑成绩+4×10米折返跑成绩+立定跳远成绩)÷3。
(四)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基本法律知识(包括宪法第一章总纲;刑法第一编总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章、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当前国内重大时事事件)。
(五)面试
面试采取差额面试方式(体测和笔试成绩在群内公布后,按照不低于1比2比例参加面试,并在群内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体测成绩×4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形,按照成绩依次补充体检人员。体检包括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费用自理(约600元)。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予以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要求执行。
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十)签约试用
公示结束后,聘用对象与泸州锦阳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泸州锦阳保安公司安排到泸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到岗辅警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组织岗前任职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的,提前3日通知本人,退回泸州锦阳公司。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警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0830-3102592。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建立QQ报名工作群,招聘各流程相关时间、地点、公示等周知事宜均在群内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请报名人员务必实名进入“2025报名群”(群账号:937382995)”,主动查看相关公告,群内严禁发表与招聘无关内容和不当言论,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警辅办0830-3199812。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招聘除已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自付体检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请报名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四)经过面试环节后,未被聘用人员,纳入辅警招聘后备库,若公安机关短时间内出现辅警缺额需补员情形的,在库内择优补员。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锦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联合组成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锦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泸州市锦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1日
原文标题:江阳公安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男性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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