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入围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1)报考特巡警勤务辅警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
(2)报考文职辅警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
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项目:特巡警勤务辅警: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引体向上;文职辅警: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特巡警勤务辅警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文职辅警体测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试的当日计算。
(1)报考特巡警勤务辅警的,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报考文职辅警的,体能测试只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总成绩相同的,报考特巡警勤务辅警的以体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报考文职辅警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