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发(2023)1号、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下半年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权限
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县“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受理和审查当地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报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二、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平武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平武县内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四川省内二级乙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普通话水平。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23年10月8日8:00—10月31日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登录四川政务网(www.sczwfw.gov.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网报过程中,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的类型。社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2)认定机构与确认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地点”选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申请人员务必按报名页面“操作步骤”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对“个人承诺”进行签名,上传的照片要与粘贴在《体检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签名提交后要对签名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承诺内容、签名、日期清晰无误。
(4)系统将会对申请人的毕业学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核验,比对核验不的要交相应原件及复印件审核。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等信息,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体检
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的人员,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到四川省内二级乙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必须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体检表粘贴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相同,照片粘贴处需加盖医院公章,体检结束由体检医院出具“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结论,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完整清晰。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申报并按规定体检合格的人员,于2023年11月1日—11月3日,到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详情请登录平武政务网,网址:www.pingwu.gov.cn/公示公告中查询,或电话咨询,电话:0816-8822101。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
(2)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交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驻平武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包括检查单、化验单等,体检医院须出具“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结论)。
(5)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3、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
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安排,将于2023年12月12日前,在平武政务网(http://www.pingwu.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证书不支持配送,需自行到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申请学科、现场确认点名称,提交现场确认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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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26日
原标题: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pingwu.gov.cn/xxgk/gsgg/43663470.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