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四川省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符合本选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四川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4个事业单位4个岗位(共4个选调名额)。具体选调单位和选调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1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服务未满五周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五周年。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8)翠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3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831-8237649。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选调范围、条件、岗位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公告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其中,限工作经历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时间年限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需由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
4.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是否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
5.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3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其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综合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选调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加试人员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体检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选调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综合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综合考察环节。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进入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并报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拟选调人员。
在综合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选调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综合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 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选调政策的,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237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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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