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1家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共20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成都市现代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是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企交流、资源对接、惠企服务、产业研究、园区建设等职能,负责解决企业问题诉求、搭建惠企助企资源对接平台、强化政策赋能,开展重点产业前瞻研究和服务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着眼于打造民营经济和现代产业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功能。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选调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报考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选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 。
2.录(聘)用到乡镇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最低服务年限,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5年3月14日);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工作经历和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3月。学历学位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3月21日 4月1日)
1.网上报名:2025年3月21日09:00至4月1日17:00。
2.网上缴费:2025年3月21日09:00至4月2日17:00。
3.准考证打印:4月9日-4月11日。
4.笔试时间:暂定4月12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 成都人社局 公众号的考试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5年度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2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 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5年4月1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3号楼服务大厅)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本单位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5年4月3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 50%+面试成绩 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4月21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我委官网或招聘单位办公地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参考人员平均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本次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于4月24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门户网站(http://cddrc.chengdu.gov.cn)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招聘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信息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名信息表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同级党委组织部或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批,注明 同意报考 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