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就我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宝兴县的中国公民。
2.驻宝兴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
(一)体检
因我局本次认定方式为全程网办,在网上报名时需要提交体检报告,建议先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取得体检报告后进行报名。
我局指定体检医院为宝兴县人民医院(宝兴县两河口海南街2号),申请人可持二代身份证及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到宝兴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医生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鲜章等,在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报告(PDF文件格式)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指定位置,纸制体检报告由本人保存。因医院体检结论会延迟几天取得,在网络报名时请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体检,避免因网络报名时不能提供体检报告而无法进行认定。
(二)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3月21日8:00至5月6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进入网站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按要求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所需提交材料,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提示要求为准。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上传材料补充说明
所有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高清扫描件,若材料歪斜变形或模
糊不清均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上传。
(1)身份证明材料。需上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并同步上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扫描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扫描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扫描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扫描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扫描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扫描件。驻宝兴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上传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在读研究生按本科学历申报,上传本科学历材料原件扫描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下载PDF文档),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体检材料。体检材料需要完整上传,将各页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不可漏页。
(4)普通话证书原件扫描件。网上未比对核验通过的上传原件扫描件。
(5)标准照。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请注意仪容整洁、着装得体。
(6)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网上确认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在线确认的方式,不用现场提交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1.网上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7日9:00—5月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6日9:00—6月25日18:00。
2.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3.QQ工作群。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加工作QQ群(群号:744467389),备注学科姓名,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4.联系电话。宝兴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0835-6822657
(四)领取证书
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申请配送领取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出,若因地址变更或错误、联系方式错误、配送时本人已离开收件地址等原因导致证书遗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准确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以便联系。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宝兴县教育局
2025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