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乐山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农函〔2024〕19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4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动物防疫员特聘工作,培养一支解决动物防疫问题,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服务力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开展市中区2025年特聘动物防疫员招募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招募、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募,招募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募数量
本次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员1名。
三、招募对象
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等业务工作3年以上;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四、招募条件
年龄60周岁以下。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强;能独立完成防疫、诊疗技能培训,开展疫病采样监测。
身体健康,能适应边远镇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五、招募程序
(一)特聘公告
2025年2月20-24日在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szq.gov.cn/)
(二)个人申请
2025年2月25-28日期间,凡符合特聘条件的,到区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填报《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特聘防疫员报名表》,并提交学历证明、技术资格证明、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全部进入笔试。无人员报名的,结束本次招募。
(三)技能笔试考核、面试
2025年3月1-10日,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考评小组,根据全区的动物防疫情况,对特聘动物防疫员统一开展技能笔试考核。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有缺考、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如果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四)研究公示
技能笔试考核、面试后,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5天。
(五)确定人选
公示结束后,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与聘用人员签订特聘动物防疫员服务协议,按合同从事服务工作。
六、服务地点及待遇
服务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乡镇或涉农街道。
待遇:每名特聘动物防疫员按照3万元/年的标准进行补助(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经费包含在3万元内)。
七、服务期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员服务期限为1年。
服务期内特聘动物防疫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
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的特聘防疫员,在下次招募时符合条件的可继续聘用。
在服务期间内特聘防疫员因辞职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可在本次招募中的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3-2134881
原文标题: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特聘动物防疫员招募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sszq.gov.cn/zfxxgk/gcontent.shtml?id=20250220171801-70466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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