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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雅江县司法局公开招聘16名编制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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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司法行政工作需要,雅江县司法局、雅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共计16名(其中男性为12人,女性为4人)。本次招聘人员为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的临聘人员,不具备司法行政人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司法局的管理指导下,从事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雅江县户籍人员(截止2023年1月1日前户籍在雅江县内且常住满1年以上); 2.年龄限制在18周岁--35周岁(以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截止于2005年1月1日,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二)招聘对象。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退伍士兵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四肢健全、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女生身高要求在158cm以上(含158cm),男生身高要求在168cm以上(含168cm)。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招聘为辅助人员: 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2.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规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参与民族分裂案件被公安等部门处理过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有吸毒史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等曾被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和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在各级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加分。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类专业毕业人员。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折算成绩的基础上加1分,但不累计加分,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县司法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和体育局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雅江县司法局政工室(7-6办公室)。 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身高低于招聘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者应持《雅江县公开招录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见附件,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除报名人签名处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并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2.招聘人员必须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籍或学历在线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1份; 3.近期蓝底1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备注本人姓名),电子照片一张(20KB以内、以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考生自备U盘或光盘拷贝); 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分阶段缴纳考务费,其中笔试费100元,面试费80元,此费用一律不退。 5.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通过他人或本人说情打招呼的,县司法局将严格按照“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全程留痕、如实记录,并取消相关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五个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资格初审:报名时,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年龄、身高、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相关规定拒绝招聘。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者因准考证遗失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考或作弊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应试。 2.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测试:即司法行政业务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等有关内容。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一律无效),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面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与招聘职位名额数3: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到雅江县司法局政工室缴纳面试费用,考生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前16名进入体检环节,费用自行缴纳。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雅江县司法局根据招录名额按照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政审对象,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到司法局政工室(7-6办公室)领取政审表,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雅江县户籍人员(截止2023年1月1日前户籍在雅江县内且常住满1年以上); 2.年龄限制在18周岁--35周岁(以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截止于2005年1月1日,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二)招聘对象。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退伍士兵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四肢健全、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女生身高要求在158cm以上(含158cm),男生身高要求在168cm以上(含168cm)。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招聘为辅助人员: 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2.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规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参与民族分裂案件被公安等部门处理过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有吸毒史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等曾被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和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在各级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加分。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类专业毕业人员。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折算成绩的基础上加1分,但不累计加分,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经公示合格者,由雅江县司法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的司法辅助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工资待遇     按照《雅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江县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均在“法治雅江”微信公众号公布。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如出现缺额,可以在本次招考人员中依次递补,有效期为一年。 (三)中共雅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雅江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雅江县纪委监委:0836-5124020 咨询电话:雅 江 县司法局:0836-5124662

附件:雅江县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雅江县司法局
雅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6wxEVG5r70PTEm_DxHJ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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