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文印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五)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7日)。
聘用人数 | 岗位要求 | 岗位职责 |
1 |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学历:专科及以上; 3.专业:不限专业; 4.所需技能或具备资格:熟悉公文制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其他辅助性软件,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5.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 | 负责文印室相关工作。 |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次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提供《泸州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带至报名现场泸州市民政局人事科(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12号1113室,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须本人签字确认。咨询电话3193328,13678308018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电子证件照。
3.请将以上资料纸质件带至报名现场,并提交《泸州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标题统一按照“姓名”格式编写。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泸州市民政局人事科(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112号1113室,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开考比例为3:1,报名现场即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是现场了解应聘者综合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文印工作相关技能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面试地点为泸州市民政局会议室。如只有一人进行面试,且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终止此次招聘。
(五)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体检
组织拟聘用对象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执行。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本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对拟聘人员在考察、体检、录用等环节,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情况时,招聘单位可依次对应聘人员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由泸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公告解释及政策咨询电话:3193328,13678308018
泸州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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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mz.luzhou.gov.cn/gzdt/rsxx/content_10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