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喜德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本次拟招聘勤务辅警20名,限男性。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它勤务活动。二、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基本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岗位调整安排;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10日以后,2006年8月10日以前出生);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6.身高、体重和视力要求:男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或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辅警矫正视力不低于4.8;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6.有相关工作经验获得省(部)、市(厅)级表彰的人员(需出具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三、工资待遇(一)按照喜德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的薪酬标准执行。(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三)工作满两年后纳入层级管理,按综合能力情况评定层级,享受层级待遇。(四)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二)报名地点喜德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地址:喜德县光明大道132号附12号)。(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喜德县公安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的各项内容,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审查):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张、户口簿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张、退伍证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张、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1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五、考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一)笔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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