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苍 溪 县 人 民 法 院
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临时书记员和辅警的
公告
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法院审判保障工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书记员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苍溪县人民法院。
(二)岗位:聘用编外临时书记员、编外司法辅助警察。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四)名额:聘用制书记员10名(6男4女),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聘用制司法警察5名(3男2女)协助司法警察开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书记员具体条件
1、年龄:20至30周岁(1985年6月30日-199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2、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3、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能速写速记,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快速录入。
5、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自主撰写作品被报纸、期刊等登载、汉语言文学、新闻报道及法律专业的优先考虑录取。
(三)辅警具体条件
1、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5年6月30日-199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2、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双眼裸视力5.0以上或矫正视力5.1以上。
5、其他条件: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
6、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体育、擒拿格斗等武术特长人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至6月15日。
2、报名地点:苍溪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健康证明材料(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毕业证、有特长者须携带专业技术证书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考试
书记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是对书记员所具备的应试技能测试,包括随机书写一般性应用文、计算机软件应用、文档处理、速录等,面试包括随意交谈、阅读资料等。
协警考试分为军事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后,组织超过应聘人员20%的人员进入统一体检、考察。
(三)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新招录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与苍溪县人民法院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聘。
四、待遇
(一)工资及保险
新招聘的编外临时书记员和辅警工资按本院正使用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待遇执行。本院按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
(二)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聘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分配、管理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编外临时书记员和辅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39-5203161
咨询电话:0839-5203161
六、本公告由苍溪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中共苍溪县委政法委员会苍溪县人民法院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