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10-09 20:08:16 关注:18442次
武汉东湖学院(原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是经教育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院校(高教)研究或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责任心强,甘于奉献,敢于担当;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民办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3.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不超过45岁;
5.身心健康。
二、具体要求
1.具有教育学、法学、文史哲类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2.具有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或法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围绕教育领域尤其是民办教育改革动向和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政策法规调研和研究工作,起草工作方案、调研报告、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为学校体制改革、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
2.负责联系学校法律顾问,配合处理涉校法律事务(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各种内外法律事务);起草、审查学校对外法律文书(含合同、协议);为学校和校内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和清理校内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开展管理制度建设。
根据应聘者本人特长,可选择侧重1或2、3两项工作内容。
四、应聘办法
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一份(包括个人情况、详细的学历及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联系方式等),并填写武汉东湖学院招聘人员履历表(附件)。
2.应聘材料电子版及报名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dhrsc1@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发展规划处岗位+高校人才网”。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27-8193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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